本訴訴狀還未提出…小檢假處分法務部長案 已被駁回
檢察官蔡啟文。(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國文、金仁晧、項程鎮、陳慰慈/台北報導〕擔任法務部檢審委員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聲請假處分挑戰法務部長羅瑩雪的人事圈選權,昨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法官認為,蔡啟文並非調升案當事人,與「防止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假處分要件不符;本案仍可抗告。
法官認為要件不符 小檢要抗告
蔡啟文人在國外,昨受訪說,會提抗告,至於本訴部分仍繼續進行,不放棄挑戰法務部長的圈選權;蔡啟文委任律師詹順貴說,這件裁定,連本訴的起訴狀都還未提出,卻急著駁回假處分案,對裁定感到遺憾,但不輕言放棄,「因為制度的改革本來就困難重重」。
對於法院駁回假處分聲請,有基層檢察官認為,依法官法解釋,法務部的圈選人事權確有違法之虞,支持蔡啟文抗告;也有檢察官支持裁定,認為蔡無調升意願,自身權利義務未受損害,無提告資格,且未具體提出有爭執性地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欠缺提告基礎。
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在預料之中。政務次長陳明堂說,對於法院裁定感到欣慰,證明台灣是法治國家。羅指出,制度都有缺點,不反對改進、甚至大幅改革,但付諸行動前,應先探究事情全貌,確認有更好的作法,不是先去破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指出,蔡啟文和其他檢審委員提出擬派的1.5倍人選,再由部長羅瑩雪圈選、核定等程序,並非行政訴訟法所稱公法上的法律關係,且蔡不是調升案當事人,與聲請假處分要件不符。
對於蔡主張部長的圈選權逾越法官法授權範圍,侵害檢審委員審議權,裁定認為不影響,因檢審會有民選委員9人,官派8人,若有不正行政權介入,檢審會可審議決定不擇優提1.5倍人選,若部長圈選後仍有不當人選,送回檢審會審議時,可決議不通過;而若調升案有不當行政權介入,亦屬少數個案,不宜貿然停止全部人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