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收禮後拒見 被告詐欺不起訴

    2015/07/14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30多歲陳姓男子,向交往3年多的吳姓女友求婚,送上鑽戒、金項鍊、玉石等做為結婚禮物,孰料吳女收了禮物後避不見面,陳男控告吳女涉嫌「感情詐欺」;新北地檢署認為,男女交往互贈禮物為你情我願,此案不符詐欺罪構成要件,應屬民事糾紛,將吳女不起訴。

    吳女供稱,2人只是朋友,沒交往過,她一時心軟才暫時收下陳男主動送的禮物,後來也把東西還給對方。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