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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債被押到銀行 取款單寫報警脫困

    2015/06/30 06:00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莊姓男子欠酒店媽媽桑30多萬元,在住處遭討債集團限制行動、毆打,被討債成員張家銘押到銀行取款,莊急中生智,趁機在取款單寫下「我被挾持,幫我報警」,行員暗中通報警方,被害人才脫困;台北地檢署昨將張家銘依強盜等罪起訴。

    莊男從事旅遊業務工作,平時都在兩岸三地奔波,去年前往香港的酒店消費,簽下30多萬元的帳單遲遲未還,酒店媽媽桑委託台灣的討債集團幫忙要錢。

    集團成員張家銘等3人,趁深夜從莊男住處陽台侵入,並將他強押在地,銬上手銬限制行動,不時飽以老拳,逼莊說出提款卡密碼,提得24萬元現鈔後,再叫他簽下3張面額各50萬元的本票;隔天上午,張解開被害人的手銬,將他帶往銀行提取27萬元。

    莊趁張嫌不注意,用筆在取款單上寫「我被挾持,幫我報警」,交給行員。櫃台人員發現異狀,不動聲色按下通報鈕。

    張家銘偵訊時,承認有打人及用手銬控制被害人行動,但指稱是受人之託要討回30萬元。

    據了解,莊男知道自己欠債理虧,檢察官偵訊時避重就輕,傷害部分已和對方私下和解,並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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