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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少女上下課 網友搞出人命

2015/06/21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張姓男子在網路認識剛從國中畢業的小蓉(化名),經常開車載小蓉上下課,前年9月和11月間,張男利用與小蓉獨處機會,與她兩度嘿咻,害小蓉懷孕、墮胎,最高法院認為張男年紀比小蓉大一倍,與小蓉發生關係又不做防護措施,害她墮胎,判處張男1年8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專科畢業的30歲張男,前年8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15歲小蓉,經常開車到台南接送小蓉到高中上學和放學,小蓉的媽媽叮嚀張男:「她才15歲,絕對不可以發生關係!」不料張男仍兩度與小蓉嘿咻,還害小蓉懷孕、動流產手術。

張男承認與小蓉嘿咻,但辯稱小蓉在網路上瞎掰年齡自稱20歲, 還舉證有小蓉捺指印的刑事陳報狀,內指她瞞張自己未成年一事,不過法院開庭時,小蓉說她只在陳報狀上捺指印,不知內容是什麼,小蓉母親也作證,指早已提醒張,女兒未成年。

判刑1年8月

高雄高分院認為,張男案發前常到小蓉就讀的高中接送她上、下課,不可能不知道她未成年,張雖未強迫性交,但他不替小蓉著想,發生懷孕、墮胎結果,胎兒胚胎檢體樣本經刑事局鑑定,也證明確為張的骨肉,張應替小蓉身心受創,及剝奪無辜胎兒生命一事負責,不能輕饒張,判張1年8月,張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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