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案 退休刑警︰邱和順遭刑求
死刑犯邱和順一案,司改會昨邀請曾押解邱和順警訊的退休刑警到場說明當年經過。(記者方賓照攝)
未親眼看見 卻聽到慘叫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錢利忠、姜翔/台北報導〕國際特赦組織、民間司改會等民團,昨天到法務部前為死刑犯邱和順案開記者會,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曾押解邱和順的新竹退休吳姓刑警現身表示,邱是遭刑求逼供才承認犯案,他雖沒親眼看到刑求,但曾聽到邱慘叫聲,他不忍邱日後可能被槍決,決出面替他喊冤,未來若法院傳訊他,會出庭作證。
未採不當取供 不影響判決
本案首度有員警出面替邱和順喊冤,但吳並非承辦員警;最高法院則說,法院審理時,並未採納警方不當取供的證據,這部分證據對本案的有罪判決,並無影響。
吳男說,當時他押送邱和順去應訊,聽到邱被打得哀哀叫,且每次押解時,邱都跟他說被台北市刑大「修理」,只好承認沒犯的罪,他和另名退休刑警小隊長,都覺得邱被冤枉,兩人去年曾到監院協助當時監委李復甸調查;另名退休刑警小隊長昨未到場。
北市刑大︰相關人士已退休
吳男還說,北市刑大辦邱案時,負責問邱男同居人吳淑貞的女警向他抱怨:「他們問筆錄怎麼是這樣問的,拿警棍修理,並戳女生下體!」北市刑大昨表示,本案年代久遠,相關人均退休或他調,不便回應。
最高法院認定邱和順是纏訟達27年的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兩案的主謀,100年7月28日判邱和順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將林坤明判17年確定,邱的同居人吳淑貞判10年確定;邱和順犯陸正案,歷14次審判,從一審到三審,審理法官達99人次,都判死刑。
高院已受理再審
83年,時任監委王清峰認定邱和順同案被告遭警方刑求逼供,曾彈劾辦案員警張台雄4人,也有員警因刑求及偽證而遭判刑定讞。另2名被告林坤明、林信純昨在記者會出面,表示感謝退休刑警出面還他們清白。
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被告可提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顏大和說,如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屬再審範疇。高院行政庭長周盈文指出,高院已受理再審並分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