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賴300萬年薪人夫 小三判賠1元
2015/06/01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高姓女子與擔任某公司業務經理的廖姓人夫交往3個月,被廖妻發現而分手,高女不甘心,在臉書張貼驗孕棒照片製造懷孕假象,還向廖男老闆告狀,自稱懷有廖男之子,並誣指廖男從案子拿回扣,廖提告求償200萬元,高女認為廖男與妻子誣陷她,反告求償200萬元。
台北地院認定高女寄信散播謠言,判廖男勝訴,同時審酌廖男年收入300萬元,高女待業,僅判賠1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高女結識廖男後,兩人交往3個月,廖男重回妻子懷抱,高女不甘心,透過臉書與LINE分享兩個人親密照與簡訊,甚至還上傳廖男裸照,註記「我要小Allan能像他Daddy這麼帥更棒」,附上驗孕棒與產檢照。
還跟男子老闆說他A錢
高女還寄信給廖男老闆,自稱懷有廖男小孩,批廖是「沒肩膀的業務」,並指廖男從案子拿回扣、用收買方式拿案子。
廖男提告後,高女反控是廖男糾纏不清,她為了避免騷擾,才寄信給廖男老闆,部分內容是惡作劇,拿回扣則是廖男跟她說的。
法官稱雙方經濟差太多
法官調查發現,高女張貼的驗孕棒與產檢照均取自網路,並非真實,此外,高女也無法證明懷有廖男孩子,卻散播謠言,使他人誤認廖男有私生子,甚至誣指廖男收回扣損害名譽,判高女敗訴。
法界指出,本案緣起於兩人偷情,因此高女有錯,廖男也有部分責任,再加上高女為此丟了工作,雙方經濟狀況差異大,法官因此判決象徵性地賠償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