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開房刷卡 告不成撿屍
2015/05/28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20多歲OL與江姓友人到居酒屋餐敘,餐後與江男去開房間,事後控告喝醉酒遭江男撿屍性侵;台北地檢署查出,OL隔天還與江男共進飯店早餐,她對此辯稱「事情就已經變成這樣了…」,檢方認為入房時是由OL自己刷卡簽帳,意識清楚,未見醉意,昨將江男不起訴。
OL指控,事發當晚她在居酒屋喝醉酒,隔天醒來就躺在飯店床上,印象中曾遭江男性侵,無力抵抗;江男承認與她發生性關係,堅稱兩情相悅。
檢方調閱飯店監視器發現,案發當晚OL步伐穩定走進飯店,無須別人攙扶,不像喝醉酒,且隔天還與江男共進早餐,悖離性侵害被害人的經驗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