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15萬 保戶不滿只賠6.4萬
2015/05/25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鄭姓男子去年摔傷,因右腳骨折,住院40天,花了15萬元住院醫療費,向投保的新光人壽公司申請住院醫療理賠金,卻遭新光人壽拒絕,對方希望以6萬4410元和解。鄭控訴,他們全家3人都是新光人壽的忠實客戶,3人年繳保費達11萬8159元,新光人壽竟刁難、不肯理賠。
新光人壽信隆通訊處處長黃文雄指出,本案由調查員處理,公司已釋出最大善意,願以6萬4410元和解,若鄭不能接受,只能對簿公堂。
擔任餐廳廚師的鄭男說,去年8月不慎跌倒,導致右腳骨粉碎性骨折及左腳跟骨折,基隆長庚醫院以健保規定他最多只能住院8天,要求他出院。當時詢問保險業務員張女,張女說,新光一定會理賠,他才到新昆明醫院住院40天、接受治療,想不到新光竟拒絕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