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壹週刊 劉喬安穿學運戰服出庭
劉喬安穿著在318學運讓她一炮而紅的格子襯衫出庭。(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吳昇儒/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指是去賣酒,遭設局偷拍,怒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昨第三度傳喚劉出庭,劉綁著馬尾,穿著讓她在318學運一炮而紅的黑色格紋襯衫現身,被問到選擇穿學運戰袍出庭,是否有特別意義?劉笑說:「我只是剛好想穿這一件,沒有特別意義」。
認為自己非公眾人物 不該被偷拍
不同於前兩次出庭淚崩,噙著淚低頭奔跑躲避媒體採訪,昨庭訊結束後,劉喬安下樓一派輕鬆面對攝影拍照,透過律師表達偵查不公開,不透露案情。
據悉,因壹週刊主張,劉喬安算是公眾人物,所以報導監督有其正當性,不過劉喬安表示,未來不會上談話性節目,也不會當藝人,自己只是平民,不該被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