禿頭胖叔冒花美男 戴面膜騙美眉上床
示意圖。(繪圖︰美編林政伯)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路姓男子因禿頭、大肚、矮胖,自知條件差,不易把到美眉,於是冒用年輕帥哥的照片上網把妹,得以約出17歲少女在摩鐵初次幽會。因怕對方見到本尊會傷心,他故意敷著面膜亮相,沒想到用力過猛,嘿咻到一半,面膜掉了,少女驚覺︰「那A差架多?」但嘿咻完仍和路男共浴、逛街、吃飯、收禮物,路男後來被控性侵,桃園地院判無罪。
民國97年,路男當時41歲,冒用洪姓女子身分上網與17歲少女攀談,取得少女信任後,再自稱是洪女的弟弟,身高180公分,是高富帥男子;少女見「花美男」大頭照,信以為真,踏入愛情陷阱,互傳簡訊,日益親密、曖昧。
面膜掉現原形 被控性侵
法院調查,路男確認少女上鉤後,邀她到中壢區的摩鐵碰面,因擔心本尊嚇跑少女,他先開房間等待,並敷面膜遮臉;少女一抵達,他就將房門鎖起,聊沒幾句,就拉她上床嘿咻。
少女指控,路男當時敷著面膜、全裸僅圍毛巾,親了她臉頰就猴急上床;她感覺路男外型跟大頭照明顯不同,一點也不像高大帥哥,而是大肚、禿頭又矮小。她曾想拒絕,但對方積極求歡,她不敢反抗,「做」到一半,面膜掉落,她才看到真面目「我被騙了!」
警方查出,路男也以相同手法誘騙一少女;路男承認冒用大頭照並分飾兩角,但供稱與少女是男女朋友,嘿咻時對方沒反抗;少女庭訊時表示,因嚇到、害怕才未強烈反抗,曾跟路男說「我不想做」,但對方硬要。
完事後共浴逛街 判無罪
法官查出,少女嘿咻後與路男共浴、吃飯、逛街,路男送項鍊,她也收下,無積極證據顯示少女非自願、被迫發生性關係,故判路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