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陪睡 小三判賠15萬
2015/03/22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畢姓女子與夫育有2女,生活美滿,未料4年後丈夫性情大變,態度冷漠,畢女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丈夫與林姓女同事互動密切,且丈夫生日當天,2人共遊宜蘭且同住酒店,畢女與夫離婚,並向小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酌後,判林女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畢女指出,小三是丈夫同事,2人多次共宿共遊,親密宛如夫妻,她忍無可忍,傳簡訊給小三:「希望你每天晚上抱著別人的老公和小孩入睡能睡的安心香甜」,丈夫理虧同意離婚,但畢女無法原諒小三,怒告求償。
法官認為,畢女提出照片,證明夫與小三同宿酒店,逾越男女社交界線,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