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遭踹遭搶險失身 現行犯卻萬元交保
許女和鍾嫌拉扯,造成全身多處擦傷。(記者王駿杰攝)
警方被控避重就輕
〔記者王駿杰、陳炳宏、蔡彰盛/綜合報導〕30多歲許女凌晨騎機車回家,遭31歲鍾姓男騎士尾隨踹倒機車,強拉到公墓意圖非禮,所幸許女在路人協助下脫困,鍾嫌昨雖被移送,卻以1萬元交保;許女與親友罵翻,認為財物遭搶、差點被非禮、全身多處擦傷,嚴重甚至有生命危險,警方卻避重就輕辦理,只用妨害自由、酒駕等罪嫌處理,實在太誇張!
許女說,她前天凌晨從公司下班騎機車返家,鍾男卻一路騎車尾隨,行經竹北市東興路二段,對方突逼近,踹倒她的機車揚長而去。
5分鐘後,鍾竟騎車折返,假意詢問「怎麼啦?」「要幫忙嗎?」剛扶起她的機車,就順手將她的車鑰匙、皮包放進置物箱,還動手抱她說:「妳的東西都在我這,跟我走。」
許女說,她不斷懇求,希望鍾放過她,鍾仍強拉她至公墓旁草叢意圖非禮,她掙脫後跑回路邊,將鍾的機車鑰匙拔起,丟置路邊,再逃往附近加油站求救,不料鍾卻追上來,勒住她的脖子、摀住她的嘴,將她拖往加油站廁所,直到有路人經過,才協助脫困。
警方表示,接獲報案趕到現場,查出鍾的酒測值0.53,他否認意圖非禮對方,只供稱,和許女發生行車糾紛,加上他酒駕,才搶走皮包、鑰匙等。警方昨將鍾嫌依妨害自由、傷害、酒駕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後來以1萬元交保。
警:檢可變更起訴法條
對被害家屬質疑,警方表示,現場監視器只拍到兩人爭執、拉扯,因此將鍾男以現行犯逮捕,若送辦罪嫌有誤,檢察官、法官可以變更起訴法條,重新偵辦審理。
一名警界高官說,鍾男的犯罪動機,是想侵犯許女,還是另有所圖,以目前資訊透明公開來說,員警吃案可能性不大,一切須交由檢察官認定。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則認為,如果是行車糾紛,為何要拉到草叢、勒脖、摀嘴,做這些致死動作,該案有諸多疑點,警方辦案應保障婦女安全及權益。
鍾嫌追上勒住許女脖子、摀住她的嘴,直到有路人經過,才協助許女脫困。(記者王駿杰翻攝)
夜歸許女被同樣騎機車的鍾男尾隨並踹倒機車,不但皮包、機車鑰匙被搶,還被強拉入公墓草叢、加油站廁所意圖非禮。(記者王駿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