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天橋砸石塊 心魔犯仍判刑
2015/03/12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康姓男子,於高速公路天橋朝往來車輛丟擲大石塊,造成2車毀損,一名駕駛遭破碎車窗玻璃割傷,高等法院審理依2個殺人未遂罪論罪,康男辯稱「有個聲音要我這麼做,非我自願」,法官認定他犯案時已無辨識能力,2度減刑後,昨判2年6月,仍可上訴。
20多歲的康男除有中度智能障礙外,近年來併發幻聽、被害妄想症狀,前年8月3日上午,康男騎乘機車前往桃園大溪國道三號南下路段61公里處,連續2次撿起石頭朝高速公路上疾駛的車輛丟擲。
石塊砸中2輛車,第1輛車後車門把手被打斷,駕駛緊急煞車停放路肩;第2輛車車頂遭石塊擊中,前擋風玻璃破裂,駕駛手掌、腳底都被碎玻璃割傷。
警方獲報在現場查扣一顆犯案用8.8公斤石頭,依監視器畫面逮捕康男,並依殺人未遂罪送辦,桃園地院依2個殺人未遂罪,判康某5年半徒刑。高院合議庭將康男送精神鑑定,認定他丟石頭時失去辨識能力,將他減刑1次,情堪憫恕,再減刑1次,判處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