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水清狗尿 被告侮辱飼主
2015/03/10 06:00
愛犬慣性撒尿佔地盤
〔記者陳慰慈、吳張鴻/台北報導〕20多歲女子小芬(化名)牽黃金獵犬出門買早餐,狗狗卻在社區大門口撒尿,60多歲謝姓男管理員要她發揮公德心,別放任狗狗隨地便溺,雙方引發口角,小芬控告謝男對她潑水,還口出惡言。台北地檢署認定謝灑水是為沖洗地面,且監視器並無聲音,無法認定罵人,昨予謝男不起訴處分。
管理員總得潑水清洗
家住台北市民生東路一帶的小芬,每天清晨都會牽著黃金獵犬外出買早餐,但愛犬每回經過同社區的隔壁棟大樓,會習慣在大門口的花圃前撒尿。
小芬指控,去年9月,她一如往常於上午7點多帶愛犬出門,卻遭社區的謝姓管理員辱罵「王八蛋」,並以水桶盛水往她身上潑灑,她不甘受辱提告。
謝男庭訊時,坦言與小芬發生口角,表示之前已勸誡對方多次,要她發揮公德心,不要放任狗在大樓前隨地便溺,小芬卻屢勸不聽,自己的確有潑水,不過是為了沖洗地面,未潑水至對方身上,也沒出言辱罵她。
檢不起訴 飼主拒簽名
檢方調閱監視器,因畫面並無聲音,無法認定謝是否罵小芬,另畫面顯示,謝將水灑出後,小芬才出現於監視器畫面內,可證謝灑水是為沖洗地面。加上事發時,現場無其他證人可作證,檢察官開庭時,諭知無法憑單一指述認定謝有罪,此案將不起訴,小芬卻堅持「我說的就是證據」,要求檢察官起訴謝,庭訊結束後,小芬還拒絕在筆錄上簽名,表達其不滿。
記者昨前往該社區採訪,謝姓管理員輪休,至於小芬則不願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