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子女自殺獨活 母坦承勒死小孩
林女自殺獲救後,坦承兒女是被她親手勒死。(資料照)
有憂鬱症 怕兒女受苦
〔記者王善嬿、林宜樟、謝銀仲/嘉義報導〕台中市32歲林姓婦人攜子女自殺案有重大進展,林婦昨天下午恢復意識,警方首度偵訊,她淚流滿面坦承,因精神病隱疾復發,不想兒女留在世間受苦,才會親手下藥並勒斃8歲女兒及3歲兒子,自己再吞藥自盡,未料她被救活。警方訊問後將她依殺人罪嫌送辦。
32歲媽 殺人罪送辦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林俊良指出,林婦涉刑法殺人罪,最重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如有需要,不排除精神鑑定,了解她犯罪時精神狀態,做為量刑參考。
至於林婦兒女的遺體是否有藥物反應?是何種藥物?是否遭掐或使用其他工具勒死?仍待釐清;檢察官近日將傳喚林婦複訊,追查殺人、自殺動機。
檢警昨相驗2名小孩遺體時,林婦丈夫及家屬悲痛難抑,拒絕受訪;嘉檢榮譽法醫石台平相驗發現,8歲女兒頸部有手掐痕跡及勒痕,已採2具遺體內臟、血液及尿液,送交法醫研究所檢驗釐清死因。
檢警調查,林婦有6、7年憂鬱、躁鬱等病史,經治療一段時間好轉停藥,約一年前恢復用藥,2月27日出門前,她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給丈夫,稱帶兒女到墾丁散心,未帶手機就開車出門,自台中上高速公路,行經嘉義縣民雄鄉,見有速食店招牌而下交流道,因她情緒不穩,便留宿速食店旁摩鐵。
餵藥再動手 女兒曾反抗
林婦供稱,「因2個小孩生活在目前社會狀況,沒有什麼好眷戀,不想他們留下來以後更痛苦」,決定把兒女殺死後再自殺,她以每人2粒藥丸混在飲料中分別餵食兒女,兒女軟倒昏睡後,她上前確認,發現仍有氣息,就分別用手掐兒女頸部,因女兒一度反抗,她拿出預先準備的繩索把女兒勒死,待子女死亡後,她再把剩下藥物配酒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