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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隊被當山豬 「飛鼠」遭友轟爆頭

簡姓男子模擬事發當時,誤將友人陳男當山豬擊斃的情形。(記者彭健禮翻攝)

簡姓男子模擬事發當時,誤將友人陳男當山豬擊斃的情形。(記者彭健禮翻攝)

2015/02/15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69歲陳姓男子擅長獵飛鼠,被友人取綽號為「飛鼠」,前晚他與3名友人到苗栗縣造橋鄉山林打獵,卻被66歲的友人簡姓男子誤認為山豬,開槍擊中頭部,命喪山林,簡男發現誤殺同伴,自責不已。

警方調查,簡男、陳男、吳男、溫男等4人為熟識友人,平均每個月會上山打獵1、2次,前晚8點多,4人分開3輛車上山,抵達造橋鄉大龍村二寮坑山區後,再徒步進入山林,但陳男的頭燈突然故障,只好留在車內修頭燈,簡男等3人先行進入。

簡男等3人在山中搜尋3個多小時,直到昨天凌晨1點半,都沒有斬獲,遂在林間稍做休息。突然間,簡男發現前方約10公尺處草叢有動靜,他以探照頭燈往草叢照,發現一對粉紅色眼睛,以為是山豬,他大喜過望,瞄準眼睛部位後,扣下扳機。

「目標」倒地後,簡男衝向草叢,赫然發現打到的不是山豬,而是陳男,剛剛見到的粉紅色眼睛是陳男的眼睛。陳男因頭部遭霰彈鋼珠貫穿,腦漿溢出當場死亡。

警方獲報趕往現場,發現陳男沒有戴探照頭燈,而是持一個照明範圍僅2米的小手電筒,摸黑上山,研判陳男不想放棄狩獵的機會,但因小手電筒照明度低,始終低頭專心看路,所以即使被簡男「鎖定」,也沒能注意到,發聲示意。

簡男說,陳男向他提及日前搬新家時,神像莫名出現裂痕,陳男認為是不祥預兆,前天就提醒大家要小心,不料自己仍遭橫禍。對此,陳男的2名兒子神色凝重,不願受訪。

警方調查,簡男所持霰彈長槍,為新竹縣警察局登記的自衛槍枝,依目前《自衛槍枝管理條例》,僅能「純觀賞用」,不能用來打獵或做其他使用。警訊後依殺人、槍砲罪嫌將簡男送辦。

69歲陳男頭部中彈,當場死亡。(記者彭健禮翻攝)

69歲陳男頭部中彈,當場死亡。(記者彭健禮翻攝)

簡男所持的長槍,雖有登記自衛槍枝,但不能用來打獵。(記者彭健禮攝)

簡男所持的長槍,雖有登記自衛槍枝,但不能用來打獵。(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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