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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重裁 曾威豪仍獲交保

2015/02/04 06:00

〔記者楊國文、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北市夜店殺警案,上月裁准富少曾威豪、女友劉芯彤等13名在押被告交保,蕭叡鴻、周譽騰續押,但解除禁見和限制通信,蕭、周不服氣自己未獲交保,提出抗告,而檢方也對曾威豪等13人的交保裁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天裁定,撤銷蕭、周的解除禁見和限制通信處分,發回北院更裁,其餘抗告案均駁回,曾威豪、劉芯彤等14嫌確定可以在家過年。

北院原本裁定曾威豪等13人交保,周譽騰、蕭叡鴻4人羈押,被害員警薛貞國家屬和律師不能接受,提出抗告;高院撤銷交保裁定,於是上月18日北院又重開羈押庭,裁定原本13人仍交保,只有曾威豪的交保金由500萬元增加為1000萬元,蕭叡鴻、周譽騰2人續押,但解除禁見、限制通信,原本還在押的周柏諺獲交保。

檢方不服13人的交保裁定,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昨裁定,曾威豪等13人並無羈押必要,因此駁回檢方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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