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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女控訴 遭女警脫光檢查

    2014/11/14 06: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林姓女子喝酒開車被警查獲,在警局留置室過夜時,不滿被女警要求脫光衣物檢查,事後提出控訴;台北市警松山分局表示,柯姓女警是依經驗法則和刑事訟訴法規定處置,且林女為酒駕者,警方基於保護管束的原則下處理,因此不會懲處女警。

    林姓輕熟女前天凌晨酒後開車,被北市警松山分局巡邏警網查獲,酒測值明顯觸法,被帶回分局留置,準備早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辦理。

    由於林女是女性嫌疑人,在進入警局留置室收容前,為防嫌疑人攜帶違禁物品,必須搜身查察,警方派柯姓女警支援。

    林女控訴,女警要求她褪除全身衣服,赤裸裸檢查,她非常尷尬不滿,認為「又不是殺人放火,酒駕有必要如此嗎?」

    松山分局表示,女警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得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查察,同時,根據經驗法則,飲酒者情緒易極度亢奮或低落,精神狀況不穩定,且易與毒品有連結,基於「保護管束」原則,對林女進行搜查。

    松山分局不諱言說,柯姓女警曾表示,她看過許多案例,都是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搜身搜查不力,以致對方得以攜帶刀械或毒品進入地檢署及法院,甚至有人因此而受傷,她不願發生類似事件,所以仔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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