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檢舉丟菸蒂 遭鄰潑酸
段男(左)與陳朝永(右)在麵攤外互毆。(記者吳張鴻翻攝)
〔記者吳張鴻、何玉華/綜合報導〕建築工陳朝永2度遭鄰居段延達拍照檢舉他丟菸蒂,害他被開罰單,日前他在麵攤巧遇段男,便持手機拍段男,2人當場口角,再從店內打到店外,陳男還從機車抄起剛買的洗廁用鹽酸潑段男,造成段雙眼角膜遭化學燒傷,但陳的臉也因扭打有開放性傷口,雙方驗傷互告傷害。
兩人相鄰 點頭之交
警方表示,61歲陳男、41歲段男住新北市中和區,住處相隔不到500公尺,彼此是點頭之交,亦無恩怨。
日前,待業中的段男見陳男隨地丟菸蒂,便用手機拍下蒐證,接連2次向新北市環保局檢舉,陳收到罰單,對段不滿,認為往日既無瓜葛,何必這樣對付他。
警方指出,本月1日下午,陳下工後,去買洗廁用鹽酸,順道去民享街一家麵攤找熟識的老闆娘聊天,見段男坐在裡頭吃麵,故意拿起手機對段男邊拍照邊罵「你這個龜兒子、垃圾人!小心我找人來弄你!」段男也拍桌起身,順手推陳一把。
兩人從店內拉扯到店外,段男回嗆「你這俗辣!」陳男抄起機車上的鹽酸,潑灑段的上半身,段用手揮掉鹽酸瓶,痛毆陳,旁人趕忙架開送醫,2人驗傷後互告。
檢舉人可得罰款3成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亂丟菸蒂經告發,可處1200元罰款,一年內連續違規可累罰,依序罰2400元、3600元、4800元,最高罰6千元;檢舉人可得罰款的3成金額作為獎金,至於段先生是否為檢舉達人,「無法透露」。
段男與陳朝永在麵攤外互毆。(記者吳張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