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貼色情圖片 5歲女童函送
電腦犯罪史上 最年幼觸法者
〔警政新聞組/綜合報導〕國內電腦犯罪治安史上出現最年幼的觸法者!年僅5歲多、還在幼稚園就讀的農家女童「愛麗絲」在網路上張貼卡通人物漫畫,不知道其中一部分先前已遭網友移花接木,警方線上巡邏時查獲有口交等畫面,將依妨害風化罪嫌把這名女童函送南投少年法庭處理。
這名被家人和鄰居視為電腦神童的小女孩,已被父母停用專用網路帳號,並且限制一切的網路行為。至於知不知道這些色情圖片代表的意義?警方問起時,她害羞得不好意思回答,只說自己是太喜歡這些卡通人物,才會下載張貼。
台北市警方執行網路淨網專案勤務時,在PC home公開供網友點閱瀏覽的相簿中,發現有署名「愛麗絲」的網友,張貼十數幅裸露的色情漫畫貼圖,警方調閱電腦IP,鎖定南投的趙姓男子。
南投縣警察局接手調查,原本懷疑是趙某涉嫌上網貼圖,但他到案時,警方發現他是農夫,對電腦操作的知識非常生疏。警方出示蒐證的帳號,且詢問家中還有誰懂電腦時,趙某說:「是我女兒,但她才5歲多!」原來是他替5歲女兒申請的專屬帳號,而且「愛麗絲」就是女兒上網時慣用的暱稱。
尚不知案情的趙某,還得意洋洋向警方說:「不要看我女兒才讀幼稚園,她對電腦非常有天分,是公認的電腦神童!」不過,當警方出示他5歲多的寶貝女兒大肆在網路公開張貼令人臉紅心跳的色情漫畫時,趙某這才驚訝地說不出話來。
據了解,女童與就讀國小高年級的姊姊都有入口網站的帳號,並設有專屬網路相簿,由於兩人都是卡通「火影忍者」的粉絲,喜歡將卡通人物的圖片貼在相簿裡供人欣賞。這次因部分圖片先前遭人移花接木,使卡通主角出現露出生殖器、口交、性交等不堪入目的色情漫畫,才被警方盯上。
警方發現,「愛麗絲」的電腦常識多半是向姊姊學的,網路查詢資料、下載與張貼圖片等基本技能早已難不倒她,她並在警察叔叔和爸爸面前熟練地操作電腦,事實擺在眼前,爸爸也不得不相信。
兒童犯罪 輕則告誡 重則入院感化
記者賴仁中/特稿
5歲兒童涉嫌妨害風化罪嫌,雖然刑法不罰,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仍須給予輔導、管教或告誡等處分。
刑法第18條規定,未滿14歲人的行為不罰,所指的是14歲以下兒童不構成觸犯刑事責任的要件,但犯罪兒童仍要移送少年法庭接受調查處理。
基本上,法官對犯行不重的少年或兒童,最輕處分是告誡一頓、或交付給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大多是父母)嚴加管教。
稍重一點的處分、或找不到適當人管教的兒童,也會考量轉介給兒童或少年教養機構給予適當輔導。
如果犯罪行為較重的兒童或少年,處分可能會再「升級」,除了訓誡之外,再給予假日生活輔導、或交付管束並命勞動服務等。
犯行更重的少年,還可由法官裁定是否交給少年輔育院施以感化教育,兒童則交給兒童學苑給予輔導教育,最長不超過3年。
一般來說,會被送進少年輔育院或兒童學苑的未成年犯罪人,所犯的罪行不會輕,因為前述感化教育,已與成年受刑人入監接受矯正的性質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