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告夫性侵 和好撤告
2014/06/25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30歲女子小瑾(化名)與前夫離婚後,和幼年時的鄰居阿俊(化名)相戀,去年9月展開第二春。不料,兩人婚後屢屢爭吵,小瑾指控,阿俊今年5月竟用長袖衛生衣綑綁她雙手、用短袖T恤塞住她嘴巴,再持剪刀剪掉她的頭髮,嗆聲「要死一起死」,最後性侵得逞;後來兩造和好,小瑾撤告,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
小瑾原指稱2度遭性侵,早在結婚前,阿俊就曾於住處將她壓制在床,用領帶綁住她的雙手性侵。阿俊辯稱,他也有前段婚姻,2度結婚後,小瑾常拿前妻的事來刺激他,他一氣之下才拿剪刀剪小瑾的頭髮;不料小瑾開始自殘,他只好綑住小瑾雙手,讓她冷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