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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信沒做錯 李泱輯不願和解

    2006/04/10 06:00

    記者黃敦硯/專訪

    「假如官司最後輸了,我恐怕已沒有辦法繼續做刑事工作,因為我可能再也無法相信正義,又怎麼能做維護正義的事呢!」刑事局偵查員李泱輯昨談起這宗官司仍然激動不已,他相信自己做的是對的事,直稱「就算判賠5元也不能接受」。

    場景回到4年多前,李泱輯說,當時現場雖有優勢警力,但只有他與組長黃建榮進入店內抓王明助,其他支援警力並未跟上,而黃建榮喊了「警察!不要動」,便從後面一把抓住王明助的手,王嫌用力掙脫後,跳過桌子逃跑,剛好往他的方向衝過來。

    駁斥倒地還開槍說法

    李泱輯說,當時兩人距離只剩3、4公尺,只有兩秒鐘考慮要不要開槍,但因他沒有看到王明助的雙手,不知道王身上有沒有帶槍、刀,不得已朝王腿部開槍。

    對於法官認為他在嫌犯倒地後還開槍,李泱輯大聲喊冤。他說當時朝王嫌腿部連開數槍,王嫌肩膀槍傷是因中槍身體往下倒時,被他連續射擊的子彈所打中。他強調,如果看到對方已經倒地,怎麼可能會從背後補一槍,這完全是連續射擊的結果,不解法官為什麼一面倒的相信王明助。

    最年輕二線三偵查員

    李泱輯說,對方原本提出25萬元的和解條件。他有一次開庭本來把錢帶去了,可是越想越不甘心,自己是為了社會治安才開槍,怎麼反而惹禍上身,且要向嫌犯低頭,因此他最後並沒有把錢拿出來。

    案子發生後,李泱輯有2年的時間都沒有帶槍出任務,他不願再碰槍,所幸在隊長與組長的全心安撫下,才重拾工作信心,後來刑事局外勤偵查員評比名列前三名,2年前更以28歲的年紀,成為全國最年輕的二線三星偵查員。


    支持上訴 侯友宜挺部屬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對於刑事局偵查員李泱輯開槍打傷通緝犯被判賠償百萬元一案,警政署長侯友宜昨天對昔日部屬表達關心之意,他支持李泱輯繼續上訴,同時呼籲所有警察同仁,應該要在合乎規定的情形下大膽用槍,如果碰到問題,警政署會全力協助。

    不排除重建現場

    侯友宜指出,現行警察開槍後,都是由督察人員調查,但為避免流於形式,他考慮研究是否要請鑑識人員做現場重建的可能性,若評估可行,不排除將建立制度,日後只要警察開槍發生傷亡,便請鑑識人員立即趕抵現場進行鑑識,以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侯友宜認為,官兵捉強盜,中間不可測的因素太多了,很難用同一套標準衡量,必須要具有豐富第一線經驗者才可判斷是非曲直,絕非一般人可以憑空想像。

    法院審理類似案件時,應該考慮參酌刑事專家的意見,對還原真相、論斷是非有正面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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