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案驗出弟DNA 兄無罪弟判無期
認定兄因病測謊未過
〔記者黃立翔、林嘉東/台北報導〕22年前南港小六女童遭姦殺沉冤未雪,直到嫌犯蔡榮樹去年涉另起性侵案,DNA比對才揪出兇嫌,蔡嫌供出哥哥蔡榮源也是共犯,但哥哥始終否認,兄弟分別被起訴求處死刑、無期徒刑;士林地方法院昨以單人即可犯案、DNA未比對出哥哥、哥哥蔡榮源患心血管疾病、測謊結果有誤差為由,判哥哥蔡榮源無罪,弟弟蔡榮樹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檢察官吳宗憲昨指出,警訊時涉案的弟弟蔡榮樹,誤以為該案已過法律追溯期,幾乎「全盤托出」案情,供詞可信度高,強調「一定上訴」。而哥哥蔡榮源遭羈押4個月後,昨判無罪並諭知50萬元交保,但他沒錢辦交保,被還押看守所;蔡榮源未來若無罪定讞,可請求國賠。
79年5月7日中午,12歲的台北市南港成德國小被害女童失蹤,當天傍晚6點,學校老師發現,女童遭姦殺陳屍活動中心頂樓,頭部、雙手遭黑色膠帶纏繞7圈,兇嫌逃逸無蹤;事隔21年後,去年6月,50歲蔡榮樹因高雄性侵智障幼女案落網,經比對DNA,竟和女童姦殺命案的兇嫌精液相符。
被弟供出 哥哥始終否認
蔡嫌供出,當年是和大哥蔡榮源共同犯案,但大哥否認,士林檢方依蔡榮樹供詞,認定兄弟倆預先準備膠帶、手套、保險套,混入國小偽裝老師騙女童上樓,並輪流抓手控制、強姦女童,事後還以膠帶綑繞臉部、雙手,導致窒息死亡。
但哥哥蔡榮源始終否認,但他在第1次測謊沒通過、第2次測不出,第3次則拒測,而弟弟蔡榮樹測謊通過,檢方因而認為弟弟的供詞可信,認定蔡榮源無悔意,且DNA比對出「不排除同父系血親人犯案」,遂對蔡榮源求處死刑。
士林地院昨天判決認定,蔡榮樹犯案時,雖將女童頭部、雙手以膠帶纏繞,但仍留口鼻供呼吸,認定無殺人意圖,且因兄弟之間有20萬保險金及房產的糾紛,蔡榮樹才將責任推給哥哥,且蔡榮源患有心血管疾病,可能導致測謊結果有誤差。於是以「單人即可犯案」、「DNA未比對出哥哥」為由,判蔡榮源無罪,弟弟蔡榮樹則判無期徒刑。
女童體內精液無兄DNA
承審法官王沛雷昨表示,蔡氏兄弟在案發21年後才到案,毛髮、血跡、被害人衣物等證據,因南港警分局遭風災流失,加上女童體內精液比對,並無蔡榮源的DNA,檢方卻刻意忽略這點。
王沛雷說,多次夜半思索,即使心中「確有百分之一的懷疑」,但判案必須依賴積極證據,不能單憑蔡榮樹想卸責而作出的自白,並確信判決有據,禁得起考驗。
蔡榮源的二兒子昨晚受訪時表示,他對案情不了解,不清楚長輩恩怨,但家人都相信父親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