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炸豬肉 回教女印勞報警求救
女外勞被救 安置庇護中心
〔記者丁偉杰、張協昇/綜合報導〕「我不要再炸豬肉了!」嘉義市一處市場肉攤,被印尼女外勞指控,強迫信奉回教的她油炸豬肉、排骨酥,甚至要脅,不乖乖工作就把她送回國,女外勞表示一年多來身心飽受煎熬,最後選擇報案「自我了斷」,目前被救出,安置在外國人庇護中心。
台中回教清真寺表示,印尼是回教國家,回教徒視豬肉為不潔之物,嚴禁吃豬肉,宰殺牛、羊也要依教法處理,雇主讓回教徒處理豬肉是嚴重禁忌,對當事人會造成相當大心理傷害,盼政府加強宣導。
曾有雇主逼印勞吃豬肉被訴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永毅說,雇主要求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顯示勞委會與地方政府未落實查察,影響外勞權益。人權律師曾錦源表示,之前發生逼印尼女外勞吃豬肉案,雇主被起訴,全案還在審理,但已傷害台灣國際聲譽,此事件被害者處於弱勢,社會應正視,提供法律協助。
女外勞「阿蒂」(27歲)控訴,去年1月以看護工名義入境後,就一直遭雇主蘇姓夫婦當成肉攤廉價勞工,不僅被扣護照,並威脅不到市場工作,就會被遣送回去,她主張權益時,還被罵三字經,並控制她行動,不准參加宗教聚會活動。
警方說,前天深夜,女外勞從工作的市場偷溜到鄰近的新南派出所哭訴,她本來是來台照顧老人,雇主卻要她在市場工作,每天從凌晨2點工作到晚上8點,超時工作還被任意扣薪,過年也不能休息,還強迫她炸豬肉,身心飽受煎熬。
新南派出所所長蘇逸亮說,女外勞精神狀態不安,眼神充滿恐懼,馬上將她送至台南的外國人庇護中心安置。
雇主夫婦與仲介被送辦
對此,雇主蘇姓夫妻喊冤,蘇某供稱,只有在過年時,才叫女外勞到肉攤幫忙;其妻也說,是因兒子去當兵,缺人手,獲得女外勞同意,才載她到肉攤幫忙,沒人強迫她。
警方調查,女外勞曾多次打電話向仲介求助,仲介卻跟她講「有錢賺就好,未做滿3年,不能換雇主。」女外勞求助無門,只好報警;仲介雖否認知情,但警訊後,警方認定是共犯,與蘇姓夫妻均依違反人口販運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