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註冊台灣青啤 敗訴定讞
台灣啤酒和青島啤酒,爆發商標大戰。(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來自中國的青島啤酒,打算以「台灣青啤」申請商標註冊,但智慧財產局認為會與「台灣啤酒」混淆而駁回,台灣青啤不服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灣青啤敗訴定讞,不准將該商標註冊使用。
三洋維士比引進青島啤酒
89年間台灣三洋維士比公司創立「台灣青啤股份有限公司」,引進「中國青島啤酒」,並在屏東內埔鄉設立青島啤酒龍泉啤酒廠。
95年7月間,台灣青啤公司以中文「台灣青啤」商標,向智財局申請指定使用於該公司相關酒類商品上,但因和台灣菸酒公司註冊多年的「台灣啤酒TAIWAN BEER」、稻穗植物等圖像及文字近似,智財局審查後駁回;台灣青啤不服,一路打行政訴訟尋求翻案。
台灣青啤指出,台灣啤酒是由中文「台灣啤酒」、英文「TAIWAN BEER」及稻穗圖樣組成,和該公司的中文「台灣青啤」商標,無論在外觀、讀音等方面,均明顯不同,且「台灣」、「TAIWAN」是地理名稱,「啤酒」和「BEER」是商品名稱,缺乏原創性,識別性也低。
台灣青啤說,青島啤酒是中國著名酒品,「青啤」是它的簡稱,為展現台灣本土文化,故以「台灣青啤」商標申請註冊,應有高度辨識性,並抨擊智財局不准該商標註冊是違法行政。
智財局︰有高度近似性
智財局則認為,台灣青啤和台灣啤酒,4字中有3字相同,也指定在相同酒類商品,有高度近似性,依商標法第23條規定,應構成近似商標。
法院︰台啤應受較大保護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灣啤酒」是台灣耳熟能詳的商標,已建立起商譽,具有識別性,應受較大的保護,而應排除其他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且消費者極可能誤認兩商標是同一來源,以為兩者存有關係企業、授權或加盟關係,故不准台灣青啤商標註冊。
黃先生 35歲 音樂教室,負責人我覺得,青島啤酒還是和台灣啤酒能夠分開比較好,青島啤酒雖然在台灣市場上市,畢竟它還是來自中國的產品,不應有「台灣」字樣。(圖文:記者楊國文)
<陳先生 60歲 餐廳老闆>台灣啤酒在大多數國人心中,已經根深柢固,廣告強調「尚青」,青島啤酒若要改成「台灣青啤」商標,一定會讓民眾混淆,青島啤酒也有名氣,不了解為何要這樣做。 (圖文:記者楊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