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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人太甚 4度告夫性侵

2005/09/29 06:00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一對結婚10多年的張姓男子與妻子林女,近幾年感情不睦,林女恨丈夫管她太嚴,甚至不讓先生碰她,上週跑到派出所狀告老公性侵害,警方調出張某前科,赫然發現他已有3次被控強姦的案底,且全由妻子所「貢獻」,警方通知「嫌犯」到案說明,張某委屈地說,「大人!我已經4年沒和老婆嘿咻了!」

處理本案的警方私下表示,張姓男子可能是全國被同一名女子提出性侵害告訴次數最多的「紀錄保持人」。

40歲出頭的林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表示,22日凌晨她在家裡和先生爭吵,張某說很久沒親熱了,要她配合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但林女就是不從,張某一時火大,強行脫掉妻子衣褲,還粗魯地撫摸胸部,企圖硬上,但最後因林女堅決反抗,張某沒有「得逞」。

「不甘被侵害」的林女跑到派出所報案,控告先生張某違反性自主,資深員警一看到她,直覺反應是「怎麼又來了!」因為印象中林女似乎不是第一次告老公強姦,雖曾試圖婉轉地告訴她,法律明文規定,夫妻之間有同居的義務,希望她告枕邊人之前要三思,但林女態度堅決,直說老公虐待她,絕對沒有轉圜餘地,警方只得先製作告訴筆錄。

當警方依規定查閱嫌疑人前科時,赫然發現張某自91年以來,已有3次被控妨害性自主的紀錄,不明就裡者可能會以為他是性侵害「慣犯」,不過派出所員警查出,這3次全都是妻子告他的。但新竹地檢署最後都以「罪證不足」為由,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警方通知張某到案說明,他一再否認性侵害妻子,並私下表示,由於他管太太比較嚴,引起妻子反彈,想離開他,才多次告他強姦,但因拿不出驗傷單與具體證據,檢方還是相信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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