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露局部 偷拍辦不成
信義區夜店林立的neo19大樓女廁傳偷拍事件,卻因找不到被害人辦不成偷拍色狼。(記者姚岳宏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因找不到被害人,色狼用針孔攝影機偷拍女性如廁案竟不成立!
這名色狼上週跑去信義商圈夜店林立的neo19大樓,在女廁內裝針孔攝影機涉嫌偷拍,雖被女員工發現報警處理,沒想到嫌犯涉及的妨害秘密罪行屬告訴乃論,而他先前拍的4、50名女子如廁畫面都僅有女性屁股,而沒有臉孔,警方找不到被害人,只得先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他6000元。
警方調查,家住高雄的37歲劉姓男子,上週專程北上台北信義商圈偷拍,他先將無線針孔攝影機裝在預先準備的馬桶刷內,再放入女廁馬桶旁,自己則躲進另間女廁並鎖起來,同時接收無線影像訊號。
據悉,由於該大樓夜店林立,不少年輕女子在外等候內急時,都會入內使用該廁所,劉某就是看準這點,針對年輕女子偷拍她們的如廁畫面。
該大樓的一名女員工,約在凌晨時分進去廁所,發現裡面怎麼多了1組馬桶刷,覺得不對勁,拿起一看,竟然發現針孔鏡頭,立刻通知大樓警衛並報警,趕抵現場的警方稍後並發現躲在隔壁廁所內的劉嫌。
告訴乃論 沒人告就沒轍
警方檢視劉嫌拍的影帶,發現在2個鐘頭不到的時間裡,竟然有多達4、50個女子的如廁畫面,不過都僅有女性屁股的畫面,沒有拍到臉。
由於妨害秘密罪行屬告訴乃論,發現針孔的女員工當時還沒有入鏡,警方又找不到其他被害人,最後只得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3條,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裁罰劉某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