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陪伴者 台中客運拒半票
台中客運拒絕給予陪伴者半價優惠,引起一名聽障乘客不滿,台中客運稱未來將從寬認定。(資料照,記者詹朝陽攝)
〔記者林良哲、曾鴻儒/綜合報導〕因耳聾而領有殘障手冊的林姓讀者爆料,日前她在一名親友陪同下搭乘台中客運,售票員卻以她未坐輪椅也不需扶持為由,拒絕給予陪伴者半價優惠;台中客運業務部經理楊榮樹獲知,已派人向其表達歉意,未來將從寬認定。
稱親友不是「必要」陪伴者
林姓讀者指出,她因耳聾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根據法令規定,公共交通工具對殘障人士及其陪伴者均有半價優惠,但日前她搭乘台中客運並詢問半價優惠時,該公司卻指稱必須是「必要」陪伴者才可享半價優惠,並認為她可自行搭乘客運巴士,不必他人陪同,讓她十分不平。
林姓讀者表示,由於耳聾,她聽不到司機所報的停靠站牌名稱,因此需要有人陪伴在旁,以免下錯了站。
林姓讀者並指出,上次她搭乘高鐵時,只拿出身心障礙手冊,高鐵人員二話不說,立刻開出一張半價票給陪伴搭乘的親友使用,台中客運反而要認定是否為「必要」陪伴者,而所謂是否為「必要」又是如何認定?
台中客運道歉 將從寬認定
台中客運業務部經理楊榮樹表示,根據內政部主管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與交通部公布的「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優待實施辦法」中,身心障礙者搭乘交通工具時,其「必要」陪伴者得以半價優惠,但何為「必要」?該辦法並未明文規定,且優惠票價的差額全部由業者吸收,致使業者從嚴認定。
官員︰業者違規 須限期改善
針對台中客運「從嚴認定」身心障礙人士搭車時的陪同人員,交通部官員直言「違反規定」!官員指出,不管身心障礙人士屬於何種障礙,只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目前實務上都認為必須有陪同者,以台中客運這起案例而言,林姓讀者的陪同者,依法應該享有半價優惠。
對於台中客運的作法,官員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並無罰則,對台中客運的違規作法,只能援引公路法處理,地方主管機關可限期要求改善,如果業者仍未改善,可停止其部分營業,如一年後仍未改善,則可廢止其運輸業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