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採光罩濺水 逢雨必淹
2008/08/08 06:00
〔記者李開菊/高雄報導〕大樓鄰家鐵窗採光罩每逢下雨濺水,造成隔壁民眾住家「淹水」,民眾「受不了」,要求市府拆除大隊以「違建」處理;拆除大隊表示,採光罩不是建物增加使用面積,不屬違建,應尋求司法民事解決。
一位廖姓民眾投書指出,他所住大樓旁的另一棟大樓,因棟距非常小,該棟大樓同樓層的住戶加裝鐵窗,採光罩「逼近」他家,每逢下雨,採光罩濺水必定會噴到他家,造成他家淹水;為此,他投訴市府1999,結果拆除大隊一位分隊長卻告訴他,「這不違法」,他不知該如何解決這項困擾。
市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表示,違建的定義是「建物增加使用面積」,而住宅的採光罩,不是增加使用面積,就不屬違建;認為應該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處理。
建管處則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約,是在違反大樓整體景觀的情況下,可透過住戶大會來處理;如果大樓本身沒有這項規定,又影響到其他住戶權益時,就必須透過司法民事途徑來解決。
建管處說,該處每星期一、四有提供公寓大廈法律諮詢,民眾若有相關問題,歡迎前往詢問,律師會給予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