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授護航光電案 交保討後謝金收押
退休王姓教授涉收錢護航光電標案,交保後又向另家廠商討「後謝金」,與廠商雙雙收押禁見。(資料照)
一名國立大學機械系王姓教授,退休後擔任光電工程標案評審委員時,向林姓廠商收取顧問費,並在評選會議中攻擊其他競爭廠商,護航林姓廠商順利得標;檢調獲報偵辦,王、林否認犯行遭聲押,法院裁定兩人交保,未料王姓教授走出高雄地檢署,竟跑去找另家劉姓廠商討「後謝金」,過程全被專案人員蒐證,「人贓俱獲」下,這回王、劉二人遭高雄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討錢被專案人員蒐證 人贓俱獲
檢方指出,王男在南部一所國立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擔任教授多年,退休後,獲聘為公共工程採購案的評審委員,經手過多件南部公家機關太陽能板的採購案。檢調獲報,王姓教授多次洩露未公告的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給林姓廠商。林姓廠商得標後,送了六十五萬元答謝王姓教授幫忙。
檢調今年九月獲報介入偵辦,王、林到案時否認犯行,檢方聲押認定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裁定王姓教授廿萬元交保、林姓廠商一百五十萬元交保。
王姓教授步出地檢署大門後,跑去找另家劉姓廠商,向他討要之前用同樣手法護航得標的一百四十四萬餘元的後謝金,過程全被跟監的專案人員蒐證。
雄檢於本月十三日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將王姓教授、劉姓廠商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十四日傍晚依貪污、洩密等罪向法院聲押兩人獲准 ,全案持續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