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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主播薛楷莉發監未到 恐逃了/私吞420萬 洗錢罪判刑確定

    前主播薛楷莉(左)被控詐騙邱姓前男友420萬元,一審依洗錢罪判刑1年8月,薛未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前主播薛楷莉(左)被控詐騙邱姓前男友420萬元,一審依洗錢罪判刑1年8月,薛未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前知名電視主播薛楷莉遭到富商前男友邱智永指控詐騙四二〇萬元的債務處理費,台北地方法院今年四月廿九日依洗錢罪判處薛楷莉一年八月,併科十萬罰金,未扣案犯罪所得四二〇萬元沒收。由於薛楷莉、檢方皆未提出上訴,全案判刑確定已轉為執行;據悉,台北地檢署八月傳喚不到薛楷莉,研判已逃亡,檢方將開拘票追緝,拘提無著即發布通緝。

    薛楷莉被控與邱男於二〇二二年交往期間,得知邱男與他人有財務糾紛,佯稱友人認識幫派人士,可協助處理糾紛,要求支付四二〇萬元處理費及介紹費。邱男信以為真,提領四二〇萬元現金交付,更向邱建議請警察護鈔,卻在申請時短報護送金額為五〇萬元,並將四二〇萬元私吞。

    薛女在同年三月間連同其他資金,共存入四九四萬四千元至未成年女兒帳戶,再轉入另一新開帳戶,陸續換匯、投資基金及匯往國外,製造金流斷點,邱男事後多次追問處理進度,薛女均藉故拖延,直到邱男向薛女所稱的友人求證,對方否認有此事,才驚覺受騙報警。

    一審判一年八月 未上訴定讞

    薛女否認犯行,稱不知道背包內有四二〇萬元,並稱存入女兒帳戶的款項是向母親借款,法院則依警方護鈔紀錄、密錄器及雙方LINE對話等證據,認定其辯詞不可採;薛女提出的借據也與其所述借款時間不符,被法院認定屬「臨訟編撰事證」。

    台北地院認定薛女根本未將錢交給所稱友人,反將款項轉入女兒帳戶洗錢,依洗錢罪判刑一年八月、併科罰金十萬元,另沒收犯罪所得四二〇萬元。

    八月應到案 拘提無著將通緝

    原本全案還可上訴,但據了解,北院宣判後,薛及檢方均未在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最後依此判決確定,後續移由檢方執行。由於檢方偵辦期間未扣押薛女遭法院認定的犯罪所得四二〇萬元,判決確定後,後續仍須執行沒收、追徵。

    未料,檢察官八月傳喚薛楷莉到案執行時,薛未到案,後續依法核發拘票執行拘提,仍未到案將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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