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將生命物化 漠視人性尊嚴 訂製嬰兒 84%指定男嬰
訂製嬰兒犯行流程
台中地檢署指揮移民署破獲以中國籍男子劉天杰、劉茂琪為首的「訂製嬰兒」集團,清查後發現,廿二名台灣男性委託代孕,除一人有妻子,其餘為單身或同性婚姻男子。且這些人的社經條件都不差,他們目前雖無刑責,但要承擔風險;檢方發現,因可指定性別,已出生的廿五名小孩,有廿一人是男嬰,占比高達八十四%,顯示該集團將生命物化、漠視人性尊嚴的惡劣心態,更造成倫理及社會風險。
一年生25嬰 挑選「卵母」多是泰國女
檢方發現該跨國「訂製嬰兒」集團,從二〇二五年二月至二〇二六年六月間,以一條龍服務方式,共接受廿二名台灣男性委託代理生子,其中有一人委託生了二胎,還有兩名分別生了雙胞胎和龍鳳胎,一年多來共生下廿五名新生兒。
據了解,這廿二名男子,除了一對夫妻因妻不孕,而跨國找代理孕母外,其餘都是單身無配偶、或同性結婚的男子。
檢方調查,這些委託代理孕母的男子或夫妻的社經條件都不差,而其所挑選的「卵母」大部分都是泰國當地女子,不過其中有一人選定德泰混血女子、另一人選俄羅斯裔女子。
目前人工生殖法第卅一條規定,只處罰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買賣或居間介紹者,這些台灣籍委託生父目前並無刑責,不過因跨國委託生子,在欠缺法源保障的情況下,仍須承擔支付高額費用卻可能無法順利得子,以及生出的小孩是否健康的風險。
中檢並查出,該集團的中國籍嫌犯程男等人私下將生父稱為「貨主」,並允許指定新生兒性別,顯示其將生命物化、漠視人性的惡劣心態。經查獲的廿五名新生兒中,男嬰達廿一名,占比高達八十四%,檢方認為,明顯偏離自然性別比例,也反映商業化性別選擇可能造成的倫理及社會風險。
中檢強調,代理孕母制度涉及生育權、家庭生活、女性身體自主、兒童最佳利益、生殖商品化、經濟剝削及親子身分等多項倫理與法律議題,各國規範亦不相同。相關制度是否開放,以及如何保障各方權益,應經充分公共討論並建立完整規範,不容業者利用跨境制度差異牟取利益。
警方破獲以中國籍劉姓主嫌為首的跨國「訂製嬰兒」集團,除網路挑選、接單,還可指定性別。(記者陳建志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