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再爆白單改紅單圖利 1收押9交保
台中市警局又爆「白單轉紅單」貪汙圖利案件,1收押9交保。(資料照)
台中市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前年九月爆發「白單轉紅單」貪污圖利,共有卅一名員警涉案,案件仍在台中地院審理中,不料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也傳出同樣的圖利弊案,台中地檢署前天大動作,前往相關員警的辦公室和住處進行搜索,並約談陳姓警員等十一名被告和一名證人到案,經偵訊後,陳姓警員因涉嫌貪污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九名員警則以五萬元至八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另一人請回。
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陳姓警員等十一人,被警政署政風室查出,二〇一九年到二〇二一年任職大墩派出所期間,因人情請託,將違規車輛檢舉罰單進行不實記載,疑似將罰鍰較高的「白單」轉為罰鍰較低的「紅單」,涉嫌圖利。
據了解,涉案員警疑似在取締交通違規時,涉嫌將原本開立白單(逕行舉發)約六百元到九百元的罰單,竄改成紅單(當場舉發),罰鍰介於三百元到六百元,讓被取締對象減少罰款。
台中地檢署前天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前往陳員等人辦公處及住處共十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陳員等十一名被告、一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偵訊後,認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因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黃姓警員等十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因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一人請回、九人以新台幣五萬元至八萬元具保候傳。
台中市警局表示,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原則,配合檢方後續偵辦。
台中市警局並強調,自二〇二五年六月起已推行「逕行舉發電子化」,執勤員警現場輸入資料上傳系統即完成舉發,員警沒有權限任意修改或刪除,可避免執法爭議或人情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