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放射線治療 癌症理賠起爭議

2007/12/19 06:00

〔記者范姜群閔/台北報導〕有民眾向本報投訴指出,1995年時投保國寶人壽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但日前罹患食道癌到醫院接受放射線治療,向國寶申請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卻遭國寶以「部分次數的放射線治療門診未掛號」,不是約定的給付範圍,拒絕給付。

國寶人壽強調,一切都是依保單內容約定理賠,該保戶當時所買的保單,屬於癌症理賠範圍比較陽春,但相對也比較便宜的保險,接受放射線治療本來就不屬於保單所訂的理賠項目,如果投保較新的癌症險,內容包含放射線治療理賠項目,保費比較高。

盧小姐(化名)表示,她持續繳交保費12年,因罹患「下咽惡性腫瘤、食道惡性腫瘤」,今年5至7月到長庚醫院接受共38次門診放射線治療,但國寶卻以沒有掛號的放射線治療門診,不屬這張保單的給付範圍,拒賠門診醫療保險金。

盧小姐說,保單條款中只有把「未住院而接受門診醫療時」列為給付要件,但沒有明定要經過掛號的才叫做門診;而且診斷證明書內也寫得很清楚「接受放射線治療共38門診次」,卻遭拒陪,難道不是國寶藉故刁難,令人有受騙的感覺。

國寶人壽指出,該保戶所接受的38次門診次放射線治療,是屬於11次的療程,掛號11次即是理賠的根據,該公司也理賠了這11次,絕無藉故刁難。主要是因為她所購買的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是在1995年時投保,當時對癌症的理賠範圍比較陽春,相對也比較便宜,接受放射線治療本來就不屬於保單理賠項目,理賠是根據門診醫療項目。

盧小姐還說,除國寶癌症險外,也投保宏泰人壽癌症險附約、國華人壽重大疾病險附約及醫療險,同樣這個事件,國華全額理賠;至於宏泰如果得知國寶只理賠部分金額,也有可能不理賠放射線治療費用。

國華人壽表示,此案例在國華沒有理賠的爭議,是全額理賠,但強調,各家的保單內容並不盡相同,其他保險公司作法,不予評論。

處理這個糾紛的保發中心指出,健保局已經放寬給付規定,只要掛號一次就可接受一個月的放射線治療,不用每次接受放射線治療都要掛號,因此,以保發中心立場,建議保險公司不應以掛號次數作為理賠限制。但本案雖已調處,民眾如果仍未獲保險公司理賠,最後還是得採取法律途徑。屆時可出示調處結果報告、保單條約、與保險公司的文書往來、通話錄音保存等,以做為相關證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