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重罰》毒駕拒測首罰27萬 再犯+18萬/持有電子煙 擬處3萬至10萬
2026/06/05 05:30 記者吳亮儀、鍾麗華/台北報導
毒品唾液快篩劑是抓毒駕利器。 (警方提供) 交通部要修法,加重毒駕行政罰則。 (資料照)
對於毒駕問題,交通部昨天表示將再加重部分毒駕行為的行政罰則,以及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規則,其中提高毒駕拒測罰鍰方面,將加重為首次就開罰廿七萬元(提高九萬元),再犯者按次再加罰十八萬元,且累計無上限;此外,不論是否為車主,吸毒後駕車均沒入車輛並評估銷毀。
毒駕均沒入車輛評估銷毀 不論是否為車主
交通部昨天公布中期將修法的部分,包括毒駕者由現行吊扣駕照一年到二年,改為吊銷駕照並停止考照三年;首次毒駕即按法定最高額裁罰,再犯者按次再加罰九萬元,累計無上限;毒駕拒測罰鍰首次罰廿七萬元,再犯按次加罰十八萬元,累計無上限。
毒駕同車乘客連坐開罰 最高罰1.5萬元
還有毒駕遭吊照後,依現行無照駕駛罰責一點二萬元,提高為加罰三點六萬元,累計無上限;無論駕駛人是否為車主,車輛一律沒入及評估銷毀;課予同車乘客責任,罰鍰六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確認吸毒者可預防性吊扣吊銷駕照;施用毒品者完成戒癮治療或講習前不得駕車等。
卓揆提14項作為 加強唾篩及校園邊境防堵
此外,對於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及遏阻毒駕的十四項作為,還包括加大唾液篩檢的檢驗量能;推動校園反毒及防制電子煙的各項輔助措施;加強邊境扣押電子煙等。
衛福部說,現行「菸害防制法」已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未來將把「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規劃除得依法沒入外,並可處三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指出,毒駕刑責加重的調整須考慮衡平性、比例原則及各界意見,整體而言,毒駕刑責會往提升方向修正。
十四項措施包含刑法、道交條例、菸害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都要修正,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表示,第一波修法預計六月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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