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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畏罪泅泳偷渡中國 金門前警員發監前夕 「潛」逃被逮

    金門前警員盧崢因案發監執行前夕,竟帶著浮潛設備及手持式推進器,企圖以泅泳方式畏罪「潛」逃至中國,被海巡署監偵科技設備全程鎖定就逮。(金門海巡隊提供)

    金門前警員盧崢因案發監執行前夕,竟帶著浮潛設備及手持式推進器,企圖以泅泳方式畏罪「潛」逃至中國,被海巡署監偵科技設備全程鎖定就逮。(金門海巡隊提供)

    盧崢持手持式推進器 下海泅泳逃亡

    金門前警員盧崢因案發監執行前夕,竟帶著浮潛設備及手持式推進器,企圖以泅泳方式,從金門烈嶼鄉貴山海域畏罪「潛」逃至中國,被海巡署監偵科技設備全程鎖定就逮。金門地檢署表示,盧男企圖泅泳偷渡出境,顯有逃亡規避審判及執行事實,地檢署接獲通報,立即將盧男拘提到案,訊問後於昨發監執行。

    海巡署監偵科技設備 全程鎖定逮人

    海巡署金門巡防區表示,二十六日晚間十一點左右,對海面動態目標實施監控,在烈嶼鄉貴山海域偵獲疑似有不明人士泅泳。立即指揮岸巡隊及巡防艇,進行岸、海聯合搜查圍捕;大約在二十七日凌晨〇點五分,巡防艇在貴山西北方〇.八浬(禁止水域線內〇.六浬)截獲本國籍男子盧崢,以手持式推進器企圖利用浮潛設備自金門岸際準備泅渡到中國,立即將其逮捕並帶回調查,報請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地檢署指出,盧男除因詐欺案被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七年六月,目前上訴二審中,他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被判刑確定,四月廿八日將先發監執行,未料,盧男畏罪偷渡,顯有逃亡規避審判及執行的事實。地檢署接獲海巡署通報,為免盧男趁隙脫逃,隨即依刑事訴訟法核發拘票,交由海巡將盧男拘提到案,發監執行。

    盧崢曾是金門縣警局金城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因涉及竊盜、詐欺及違反個資法等案件於二〇二五年三月請辭,縣警局今年三月因盧員違反個資法定讞,依法將盧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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