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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重劃 縱火燒北捷廁所 7旬翁起訴

    涉縱火燒捷運站廁所,曾翁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資料照)

    涉縱火燒捷運站廁所,曾翁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資料照)

    台中市神岡區大夫第自辦重劃區居民自救會會長曾世源因不滿土地重劃分配問題,於今年二月八日連續縱火兩處捷運站男廁,表達不滿。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曾翁為引起社會關注、宣洩個人情緒,竟在捷運站內點火,所幸火勢即時撲滅,未釀成人員傷亡。北檢昨偵結,認定曾翁涉犯公共危險等罪,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曾世源處理自辦重劃土地事件長達十四年,自認該重劃區存有重大爭議,因尋求司法救濟程序,且多次陳情未果,為引起社會關注,竟跑到台北捷運站廁所內點火。

    警方查出,七十二歲曾翁於二月八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六分,先跑到捷運大安森林公園站二號出口的男廁,將準備好的稻草、塑膠袋等物品散置在廁所地板上,作為引火物,隨後引燃火勢,造成廁所地面、牆壁及門框多處燻黑,所幸站務人員及時發現撲滅。

    同日下午二時許,曾翁又跑到捷運善導寺站二號出口男廁,用相同手法放火,幸被及時撲滅,卻造成該廁所天花板通風口變形,多項公物受損,未傷及主體結構。案發後,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曾翁涉犯重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羈押。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曾翁縱火行為恐危害捷運站內往來民眾,其行為已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公共危險罪中的放火未遂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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