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父母放棄國籍 兒的問題可解
2026/04/03 05:30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
護子脫離國籍敗訴示意圖
六歲吳姓男童同時具有美國與我國雙重國籍,其雙親因為擔心未來他須承擔我國兵役義務,向內政部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但被否准,提出行政訴訟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吳童父母均有我國國籍,並不符合「國籍法」申請喪失國籍的要件,判決敗訴。對此,法界人士指出,本案問題出在法律本身合理與否,若要解套,吳童雙親恐須從釋憲或修法兩條路著手。
另有法界人士則認為,如果吳童的父母依照「國籍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先放棄自己台灣的國籍,便可以只保留美國國籍,如此,依據「國籍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吳童也可以隨同父母喪失台灣國籍,其目前所面臨無法放棄台灣國籍問題,應可獲得解決。
法界人士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本案的判決並無問題,因為法官完全是就「國籍法」本身進行審理和判決。不過,針對吳童雙親的見解他能夠理解,認為若有問題恐出現在法律本身,並直言該法確實有點過於嚴格。該名法界人士分析,若吳童父母想要解套,目前較適合的做法有釋憲以及通過民意代表陳情修法兩條路;不過,他也強調,如果走修法這條路,恐有「不溯及既往」的問題需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