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女神」母偽造8.8億本票 二審判5年
胡青青,偽造小姑8.8億本票 二審改判5年刑。圖為「華爾街女神」陳莉婷與母親胡青青、共犯楊儒杰被收押禁見畫面。(資料照)
有「華爾街女神」封號的股市名媛陳莉婷,其母胡青青被控持偽造三名小姑印章、偽簽立五張面額共八億八二八〇萬元的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四件獲法院裁准,一審台北地院依五件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她合併判刑六年,二審高等法院昨將其中一件由五年改判四年,另四件維持,五罪合併應執行刑也由六年改判五年;可上訴。
胡青青、陳莉婷母女曾為爭家產,持榔頭伏擊陳姓小姑的頭部,高院二審去年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母女各八年徒刑,最高法院去年九月撤銷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胡青青於二〇二二年八至十月間,未經三名小姑(亡夫胞妹)同意或授權,偽刻三女印章、偽簽面額各四九〇〇萬至五億八九〇〇萬元的五張本票,分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四張獲裁准,小姑們抗告並提民事訴訟獲判勝訴確定,北檢也起訴胡女。
刑事審理時,已另案入監服刑的胡青青認罪但未達和解,一審認為她造成小姑們無端付出時間精力與金錢處理法律程序,五罪各量處三年半至五年徒刑,合併應執行六年。胡青青上訴請求輕判。二審高院昨認定其中一張五點八九億元本票的票面金額雖高,但胡女後續未再繼續虛捏不實,未獲利,由五年改判四年,另四件維持原判,合併判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