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開庭》台中新光三越氣爆 店長等3人否認犯罪
2026/03/04 05: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許姓店長(右)否認犯罪。(民眾提供)
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去年二月發生震驚全國的氣爆案,釀成五死三十八傷慘劇,台中地檢署去年底偵查終結,認業者有多項疏失,起訴新光三越總公司、總公司滑姓副理、中港店許姓店長等十三人(含法人),而該案昨首度開準備程序庭,許姓店長等三人均否認犯罪,今(四日)下午將續開庭,傳喚其他涉案被告。
震驚全國的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氣爆案,瞬間爆炸成為國內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安事故,當時閉館施工,卻在短短數十分鐘內釀成重大傷亡,爆炸威力震碎天花板與牆面,濃煙竄升,現場一片狼藉,畫面怵目驚心。
台中地檢署歷經十個多月偵辦,傳訊八十九人次的被告與證人,調閱行政簽呈、施工圖說與瓦斯管線資料後認定,改裝工程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即進場施工,施工前未確實關閉十二樓兩處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瓦斯漏氣檢知器遭拆除卻未設替代監測設備,安全控管形同虛設。
起訴指出,李姓怪手司機拉扯天花板內瓦斯主幹管與分歧管,三十五分鐘內外洩一五七點五立方公尺瓦斯,隨後黃姓水電工使用電動電纜剪產生火花,引燃瀰漫空氣中的瓦斯導致氣爆。
檢方痛批,新光三越為全台大型企業,中港店更是營業額最高、客流最密集據點,理應以最高標準落實公共安全,卻為營運需求忽略法定程序與施工風險,致「安全審查機制全面失靈」,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起訴總公司法人及員工七人、裝修與拆除包商五人,共十三人。
台中地院昨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中港店許姓店長、總公司滑姓副理、吳姓課員與法人代表出庭,庭訊中,許姓店長、滑姓副理與吳姓課員均否認犯罪,主張檢方起訴事實仍有待釐清,法人也透過律師表示不認罪,全案後續攻防備受關注。
台中新光三越去年二月發生氣爆案,釀五死三十八傷慘劇。(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