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外洩露偵查機密給詐團 律師慘了
2025/09/28 05:30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
律師徐姓男子涉在新竹地方法院外透露車手頭林男遭羈押的原因,法官以徐男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判處4月徒刑。(資料照)
新竹地檢署偵辦詐欺案件,溯源追查到林姓男子是詐欺集團的車手頭,林被警方拘提後,不但他的友人黃姓男子涉嫌幫他湮滅證據,其委任的徐姓律師更大膽地在新竹地院外,口頭向黃男透露林男遭羈押的原因是「與女朋友的對話」,經黃男轉達後,讓詐騙集團上游得以知悉偵查進度,竹院法官以徐男觸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判處四月徒刑、緩刑二年。
判刑四個月
判決書指出,檢警查出林男是詐團車手頭,唐男是詐團水房負責人,去年八月拘提林男,查扣其手機。林的黃姓友人同日使用手機通訊軟體打給另一人,提及一串五碼數字,語畢即掛斷電話,以此方式湮滅林男的另一件刑案證據。
詐團水房負責人唐男透過詐團成員陳男及黃男支付委任律師費。徐姓律師去年九月在新竹地院外的車道附近,口頭向黃男告知林男遭羈押原因,提及林的扣案手機內有與其女友的對話,講到大量現金解釋不清楚等偵查秘密;黃隨即連繫陳男,陳男轉達給詐團高層唐男,使唐得悉偵查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