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蒐證 逆轉勝上億夫/富商設局假離婚撤贈與
富商遭控設局假離婚,董娘發現一億元先贈與後被收回,協議書又加註撤銷贈與怒提告;一審認離婚有效,二審逆轉,改判婚姻關係仍存在。(記者王捷攝)
台南一名富商被控設局離婚,並在仳離後暗中做手腳,將當初以贍養費名義贈與妻子的台幣一億元「回收」,等到身為董娘的妻子發現「婚姻沒了、錢也沒了」,富商無言交代,趕緊承諾用六千萬元土地加四千萬元現金代替,但董娘怒火難消,指控二人是假離婚,出示二人的LINE對話提告離婚無效,法官認定兩造確無離婚真意,判董娘勝訴。
匯一億元給妻 隔年離婚
富商夫妻結婚逾三十年,丈夫四年前匯兩筆各五千萬元給妻子,向南區國稅局申報為配偶贈與,隔年二人辦理離婚登記,沒想到董娘事後看到協議書照片,上面多了一行「撤銷贈與」手寫字樣,質疑是怎麼回事?富商見無法善後,緊急書立承諾書稱可分期歸還贈與,董娘不同意,提告主張離婚無效。
驚見協議書寫撤銷贈與
董娘主張,雙方仍有愛意,當初是為了幫丈夫與家族企業間切割公司公帳與個人資金,才「配合」辦理離婚,好讓丈夫在與兄姊的家族訴訟中有資金可動用。
董娘與丈夫的LINE對話從未刪除,她列為證據呈堂主張,對話中她有提及「只是辦手續的假離婚」等語,丈夫未否認,回稱「你要繼續挺我」、「支持我把錢從兄姊手上拿回來」等。
富商允分期歸還贈與
富商出庭時辯稱,夫妻二人早已貌合神離,一億元先申報贈與再匯回,是離婚對價、稅務及借貸的設計,而且他在二○二二年初另匯一筆五百萬元,則是給妻子利息的一種概念。
一審台南地院認為,本案兩願離婚有書面及二名證人簽名,完成離婚登記就有效,依此駁回董娘之訴。
秀對話訊息 證實假離婚
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探究二人是否有離婚真意,及嚴格審查離婚見證者擔任證人的過程是否完備,再綜合二人的金流往來、對話內容,認為董娘並不是真的要離婚,而是為了配合丈夫的計畫,依以廢棄原審判決,改判婚姻關係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