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落跑案究責 2法官違失卻只懲戒1人/劍青檢改:法評會包庇邱忠義
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因炒股被重判定讞後逃跑,時任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見圖)。(資料照)
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因炒股被重判定讞後逃跑,時任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見圖,資料照)、法官陳勇松因未延長其科技監控等程序有違失,被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評會上週決議將邱移送司法院人審會議處,陳則須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消息一出,檢察官基層組織「劍青檢改」昨質疑「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只有陳一人要處罰,邱就都不用?」批評法評會「包庇邱忠義」,因此予以譴責並深感失望。
邱忠義僅移送人審會
陳勇松移送職務法庭
據了解,邱忠義移送司院人審會議處,懲處結果包括口頭促其注意、警告,懲處結果較輕,而陳勇松送交職務法庭進行懲戒,依法官法第五十條規定,懲戒處分有七種,最重可免除法官職務,而此次法評會是建議對陳罰俸十個月。
劍青檢改昨指出,法評會認定兩人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最後竟決議陳要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十個月,邱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令人驚愕。
劍青檢改指出,法評會對邱呵護至極,連法官法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顯然是刻意迴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但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
邱「無懲戒之必要」
檢青檢改:差太大
劍青檢改表示,合議庭法官曾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更受訪指:「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全都不處理,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劍青檢改深感失望與痛心。
法評會上週決議認為,高院合議庭以「審理單」方式裁定鍾文智加保及不延長科技監控的處分,邱忠義認為審理單內容過於簡要而逕予增補,以致審理單多種版本附卷,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情節重大,審酌邱為一時失慮、歷年考評良好,尚無懲戒必要;陳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違失,也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給檢察官,因此移送職務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