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幫會替人買凶殺人 雙槍索命

林士傑槍擊命案屆滿一年,槍手犯案後一路南下從屏東墾丁搭船偷渡 出境,可能藏身中國。 (民眾提供)
記者王俊忠/特稿
隻身埋伏槍殺台南市區漁會前理事長林士傑的年輕男槍手,外傳是國內大型幫派培訓出來的殺手,用於接案受委任必須滅口的特殊任務。不過,據檢警掌握的槍手對象,槍手並非幫會成員;但不排除是幫會外圍分子,想藉此狙殺任務上位、提升自己在幫會的地位。
林士傑遭槍殺致死,可能與光電利益等多種因素有關,也有類比於台南學甲八十八槍擊案,但學甲八十八槍受害者郭再欽、前南市議員謝財旺兩人是其建物據點各連遭開多槍示威、恫嚇,槍手孔祥志是在半夜對兩處建築物下手、並非針對人開槍索命,犯罪目的不同。林士傑得罪他人的層級可能高於光電利益,甚至是更巨大的犯罪利益糾葛。
從林案案發過程、殺手處處滅證的手法,有傳聞林案槍手是大型幫會送出國培訓的年輕殺手,警方說林案手法幾無破綻,比學甲八十八槍案計畫更縝密。一件幾乎天衣無縫的暗殺任務,從事先策劃、埋伏精準犯案到逃逸屢設查緝斷點,恐非一名年輕殺手能獨力完成,所以說背後有大型幫會策劃、高人指點的買凶殺人可能性極高。
從林案的犯罪成本來看,除尋找條件合適、願上陣的殺手執行價碼、殺手安家費、購買權利車等交通車輛、偷渡出境及長期躲藏海外的生活費用,恐至少上千萬元以上,應不致於是個人利益小糾紛會引發的縝密暗殺式槍擊命案;槍手會拿兩把改造手槍下手,無外是改造手槍較有穩定性問題,若行凶時有一把故障卡彈,還有另一把能執行,不致任務失敗,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直取狙殺對象的性命。
幫會替人買凶殺人的傳聞不脛而走,檢警認為,包括槍手行凶動機原因?幕後有無大型幫會集團主使、教唆?共犯成員人數?都須待槍手落網後才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