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2017司改國是會議決定? 司院:黃國昌誤解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推動「法庭直播」,引起法界憂心法院恐淪為「流量秀場」,黃國昌表示,這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做成的決議。(記者賴筱桐攝)
當年分組會議未確定推動法庭直播 決議也不具拘束力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天回應,二○一七年站出來推動法庭直播的人是誰?不就是主持司改國是會議的前總統蔡英文嗎?這是當年許多司法團體和公民團體共同討論做成的決議;司法院官員昨表示黃國昌有所誤解,當年分組會議並未確定推動法庭直播,且分組會議並非當時總統蔡英文主持,與她無關。
黃國昌質疑,當初這些法律專業團體不是都贊成嗎?不是都有參與司改國是會議?怎麼民進黨政府跳票七、八年以後,也忘了這句話是蔡英文前總統講的,急著出來幫忙「洗地」;他強調,真理越辯越明,提醒大家回去複習當初司改國是會議討論的內容,不要連自己過去做過什麼主張都忘記了。
司法院官員指出,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召開「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六次會議時,是由許玉秀(前大法官)擔任會議主席。
該次會議中,確認第五次會議紀錄,其中,關於「公開透明的司法」議題方面,分組會議決議:在一、二審的事實審的案件,如刑事貪瀆案、民刑事選舉案、危害公眾利益(如重大經濟案件)、政治重大矚目案件、高等行政法院所有案件,尤其是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及稅法案件等,在權衡確保人民知的權利、訴訟當事人公平審判權、被告、當事人、證人及關係人的人格權與實現公開透明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下,一年內研議法庭直播的範圍及條件。
司法院官員表示,分組會議的決議並不具拘束力,且當時決議有不少但書,須經過研究、召開公聽會等過程,才能確認有無可信性。
司法院後來請學者研究、又於北、中、南召開多場公聽會,及諮詢會議等,與會者包括檢察官、法官、律師、學者等,大多數法界人士對憲法法庭以直播方式認為可行,具有共識,但對於一、二審的事實審採法庭直播方式,認為並不適合,故未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