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台東科技執法 元旦起增7路口
台東縣從元旦起新增7處科技執法地點。圖為台東市中華路與漢陽北路口。(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即將進入新的一年,台東縣警察局針對「未停讓行人」、「闖紅燈」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並擇定七處易肇事違規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進行取締,預計元旦起正式啓用。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近年來積極運用科技設備取締交通違規,設置目的是希望避免車輛違規,提升行車秩序,促進用路安全與順暢,目前已建置十四處科技執法設備,屆時全縣科技執法地點將達廿一處。
偵測不停讓行人、闖紅燈等違規
明年元旦起,增設科技執法路段,分別為台東市臨海路與中華路四段六六○巷口、六一一巷口(原中華路與臨海路南下車道)、新生路與中山路口、新生路與中華路口、中華路二段與漢陽路口、山西路一段與民航路口、興安路一段與文昌路口及台十一線東河四二○號(東河包子)前路口等處,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闖紅燈」等易肇事違規項目進行偵測,再由專責員警審查確認後舉發。
交通隊說明,經統計今年一到十一月止,透過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不讓人計一○一九件,較去年同期減少一三六件,闖紅燈六八八六件,與去年同期減少卅二件,違規率仍有下降。另行人事故受傷人數一○三人,減少卅五人,科技執法建置有效提升車不讓人執法強度,降低行人事故發生,進一步強化交通管理。
汽車駕駛未停讓行人 可處6千罰鍰
警方強調,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六千元罰鍰,機車處一千八百元;若駕駛人因未停讓行人導致交通事故,肇事責任將加重,可能面臨更高的罰緩與刑責。為期三個月的宣導期將屆,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同時避免因違規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