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牙醫生偷拍6女 不准緩刑
台灣大學牙醫系蔡姓男學生,在咖啡廳女廁擺放偽裝成洗手乳瓶的針孔攝影機,共有六名女性受害。(資料照示意圖,非新聞事件針孔)
在咖啡廳女廁擺放偽裝成洗手乳瓶的針孔攝影機 判一年二月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家文青咖啡廳驚傳偷拍案,就讀台灣大學牙醫系的蔡姓男學生,被控在女廁擺放偽裝成洗手乳瓶的針孔攝影機,共有六名女性受害,其中包括少女;台南地院認定蔡男觸犯妨害秘密及竊錄隱私等罪,合併判處一年二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對被告請求宣告緩刑則予駁回。
據調查,今年一月間,蔡男從高雄市搭火車到台南市,進入一家知名的文青咖啡廳消費,實則涉嫌將針孔攝影機藏在偽裝的洗手乳瓶,放在廁所內;蔡男離開後,咖啡廳員工當晚打掃時,發現馬桶旁有一瓶異常沉重、無法壓出的洗手乳,檢查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
咖啡廳的林姓負責人獲報檢視攝影機內容,發現多段疑似偷拍的如廁影像,驚覺事態嚴重,次日將證物交給警方。警方鎖定蔡男追查,在蔡男住所搜出多組偷拍設備,確認其涉嫌多起妨害秘密案件,並從畫面中分析出,有六名女子受害,其中有一人是未成年女性。
未與受害者和解 大好人生恐蒙塵
台南地檢署認定蔡男拍攝對象包括未成年人,涉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不過法院認定該偷拍影像屬非公開活動,不構成性剝削行為,蔡男觸犯的是侵害隱私罪。
南院以蔡男的偷拍行為違反刑法第三一五條之一「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該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卅萬元以下罰金;因其犯下六罪,造成六名受害者心理陰影,但因為犯罪意圖一致,依接續犯規定合併論罪。
蔡男出庭時坦承犯行,向法官求情表示,他是一時衝動犯下錯誤,感到深切懊悔,願意改過自新;辯護人表示蔡男尚在學業階段,如無法獲緩刑,可能對其學業及未來職涯造成嚴重影響。法官審酌後認定,蔡男未與受害者和解,因此駁回緩刑請求。
南院宣判時,針對少女受害部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一二條規定,對蔡男加重處罰而判刑六月,另五位被害人分別判刑四月,合併應執行一年二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