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警察 明年起身高不再是問題
考試院昨日召開院會,對於男性必須165公分以上、女性須160公分以上才可報考警察,通過相關辦法修正,明年對身高限制將全予解禁。(資料照)
警政、消防及海巡工作 身高皆解禁 改成通盤檢視工作職能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為落實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對於現行警察人員考試的身高限制,男性必須一六五公分以上、女性必須一六○公分以上才能報考警察,考試院昨日召開院會,通過相關辦法的修正,明年將全予解禁。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說明,憲法法庭於今(二○二四)年五月卅一日,做成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第一款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之非原住民女性身高標準限制宣告違憲,並自該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考選部邀集用人機關開會研商,重新檢視警察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有關身高限制規定。
考試院昨召開第十四屆第二次院會,由院長周弘憲主持,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刪除這兩項警察人員考試身高限制,並自明年考試開始適用。
劉建忻表示,用人機關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為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並審酌社會環境變遷、數位犯罪漸增,警察勤務日益複雜多元,經通盤檢視各類別警察工作所需工作職能,考量身高非執行勤務關鍵因素,相關工作職能需求尚可透過其他方式強化補足或篩汰不適任人員。
此外,為了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警政、消防及海巡工作,內政部及海委會因此向考選部建議,刪除這兩項警察人員考試身高限制,以順應時代變遷及工作型態改變,廣納人才投入警察工作,考選部配合修正這兩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考試院院會昨審議通過修正案,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平等權,並滿足用人機關增補人力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