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生育津貼加碼 屏縣元旦起第二胎發3萬
屏東縣長周春米(右三)宣布,明年元旦起第二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提高為三萬元。(記者羅欣貞攝)
去年起每胎2萬元 連2年出生人口數正成長 催生有成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為提高縣民生養意願,屏東縣政府去年起發放每胎兩萬元生育津貼,結果連兩年出生人口數正成長,屏東縣長周春米昨天宣布加碼,從明年一月一日起,第二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調升為三萬元。
截至11月底出生人數4034人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屏東縣前年(二○二二年)全縣出生人數三千七百四十九人,去年起發放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兩萬元後,全縣出生人數為四千兩百六十人,較前年增加五百一十一名,今年截至十一月底出生人數四○三四人,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一百四十八人,連續兩年出生人口數正成長,可見縣民支持與肯定屏東縣的友善育兒政策。
周春米表示,台灣人口老年化、少子化,每個寶貝都是家庭、城市的希望,在落實財政紀律前提下,明年一月一日起,第二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調升為三萬元,同時續推月嫂八十小時免費服務,約價值兩萬元,不但可讓爸媽充分休息更有能量帶寶貝,也能創造四十歲以上婦女二度就業的機會,此外,將持續在各鄉鎮規畫托育、托嬰中心,給予○至二歲幼兒更妥善的照顧。
續推到宅月嫂80小時免費服務
已懷第三胎的三十三歲縣民吳奕葶表示,預產期在下個月,縣府補貼月嫂服務八十小時,免費額度用完後,想將生育津貼用於自費延長月嫂服務。懷孕七個月的準媽媽何美萱則表示,希望把生育津貼花在月子中心,第二胎以上增為三萬元,有提高生第二胎的意願。民政處也強調,屏東縣生育津貼與到宅月嫂服務、各鄉鎮市公所發放的生育補助,只要符合資格,都可同時申請。
出生次日起6個月內向戶政所申請
民政處表示,去年一月一日起出生的新生兒,在屏縣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屏縣滿一年,且申請補助時持續設籍者,每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兩萬元,明年一月一日後出生的第二名以上新生兒,經加碼後提高至三萬元。請於新生兒出生次日起六個月內,向申辦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