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紅涉用中國App教看盜版影片/侵權6億 日人跨海提告
警方至兩名網紅住處搜索,估計侵害市值6億元的影視權益。(警方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查獲一起特殊的違反著作權法刑案,日本影視業者向警方舉發,影視作品被非法下載觀看,警方赫然發現,兩名擁有龐大粉絲的網紅「瘋先生」、「電腦王阿達」,為了拚流量獲得廣告或業配,竟撰寫共五十三篇「解鎖文」,教導民眾使用中國App違法下載影片的技巧,侵犯市值六億元的影視權利,檢方裁定「瘋先生」一萬元交保,「電腦王阿達」與員工無保請回。
瘋先生、電腦王阿達撰寫53篇解鎖文
警方指出,接獲「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舉發後,發現兩網紅於網站撰寫「多選一」 、「形狀找不同」等廿五個來自中國的App,用於非法下載觀賞影片的教學文章(俗稱解鎖文),還提供下載網址。
日方估算市值逾6億元
警方報請台中與台南地檢署指揮搜索「瘋先生」(梁姓男子,四十歲)、「電腦王阿達」(沈姓男子,五十一歲)與林姓員工(卅三歲)住所,其中,「瘋先生」共卅二篇,四十四萬餘人次瀏覽,「電腦王阿達」共廿一篇,十萬九千多人次瀏覽,合計五十三篇,共計五十五萬餘人次瀏覽,警方估計被侵害的視聽著作達數百部,日方估算市值逾六億元,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偵辦。
「電腦王阿達」昨天提聲明指出,是員工不諳法令的個人行為,會配合檢警調查;「瘋先生」則表示,他與檢警對事實與法律看法分歧,如果司法認定需負責任,他們會「義不容辭協助」。